取 证 难
原来想调查取证写材料不会是一件多难的事,事实是什么写出来不就得了么,然而一入手才知道远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昨天,我和张老师到地区豫剧团找人,竟然跑了五趟。上午两趟,下午两趟,都没有见到人,直到晚上第五次登门,又等了近半个小时,才算见着要找的人。我们和他谈了他曾经亲见、参与的事情,希望他能把当时他看到原金生打人致残的过程写出来。但他却说时间久了,早已忘记。经我俩软泡硬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明利害,最后他才很不情愿地写了一份不痛不痒的材料。为了这份几无分量的材料,今天又第六趟去了豫剧团,签字盖章,才算完结。
细琢磨,就写材料而言,让受害人写一般较为容易,让旁观者写就不太容易。人们对那些与己无关的事情往往容易忘记,又经过十多年时间的稀释,记不清也确在情理之中,加上这些年人际关系的复杂化,多数人不愿在与己无关的事情上得罪他人,“明哲保身”成了当世许多人的处世哲学。而让参与当年打人的人写证言材料,那就更难了,就像昨天到豫剧团找人写材料就属这种情况。不论当时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在今天看来,打人都是无理可言的,因此取证难就在情理之中了。如果以此进度工作,原计划的两个月内结案,恐怕是不容易的了。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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