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句话自打问世以来,由于合乎封建社会“三纲五常”的儒家伦理道德,所以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备受统治者和夫权主义者的推崇。自从“五·四”前开始的新文化运动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后,伴随着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深入,这句歧视妇女、贬低妇女的“名言”,一度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以这么说,这句话在“五·四运动”前后的遭遇简直是冰火两重天。尽管如此,但对它字面意思的理解却没有因为遭遇不同而歧义,“只有女子和小人是难以相处的,亲近他们就会无礼,疏远他们就会怨恨。”有些更是直接把“养”字当做“供养”的意思解释,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直到近几年,随着思想家、教育家的孔子在世界上的名声甚嚣尘上,一些唯美主义者总觉着这句对世界上二分之一人口具有着明显性别歧视的语录,太影响他老人家的高大形象了,就绞尽脑汁为圣人开脱,而且开脱的着眼点无不瞄上了句中的“小人”二字,因为“女子”二字没有任何歧义,根本就没有文章可做。而只要“小人”不“小”,那“女子”也就随之摆脱了“类小人”的干系。于是有的学者说:句中“小人”非大家所说的“道德矮子”,而是指年龄上的“小”,也就是“小孩子”的意思,因为在任性、偏执等性情方面,女子与小孩子有着一些相同的特点。还有的学者从故纸堆里翻出了西周时“小人”的含义,言之凿凿的说:那时的“小人”并不都指品行不端的人,还可以用于贫民百姓,不仅意义不贬,还有褒扬的意思。这样一来,“小人”不就不“小”了吗?既然小人不“小”,和小人并列的“女子”当然也就不贬了,孔子也就无错可言了。至于照此解释这句话有多么别扭,那就顾不上了。
我并不怀疑几千年前的周人确实曾有“小人”为百姓的说法,就是《论语》中也有这种用法,虽然不是直接出自孔子之口。但不能因为以前的“百姓”曾经被称过“小人”,这句“女子与小人”话中的“小人”就是指百姓,更不能由此而否认孔子轻视妇女的思想。因此要真正理解孔子对“女子与小人”的态度,就不应拘泥于一句一段的内容,而应该通过整部《论语》对“女子与小人”的论述去得出结论。 ( 1 ——草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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