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美哉《郑风》之《东门之墠》⒂
虽然,西周、春秋时期的婚姻比较宽松,但有些地方、有些时候子女们的婚姻也常常会受到父母和世俗的约束。《齐风·南山》诗中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意思就是娶妻是要受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所制约的。可是怀春女子、钟情小伙的爱慕之情往往是不以父母和媒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长辈们约束得了儿女们的婚姻,却约束不了青年男女的感情。《东门之墠》就记述了一对青年那女相亲相爱,却难以见面的苦楚。
东门之墠, [ 墠shàn:经过清除平整的土地。]
茹藘在阪。 [ 茹藘rú lǜ:茜草,绛色染料;阪bǎn:斜坡。]
其室则迩, [迩:近 ]
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
有践家室。[ 践:齐,指排列整齐。]
岂不尔思?
子不我即![即:接触。]
痴情的小伙儿来到姑娘家的附近,却不见心爱的姑娘出来相见。“东门郊外的一片广场,茜草长满四周的坡上。我离你家这样的近啊,心上的人却如在远方。”那房间里的姑娘也正在为见不到小伙儿心急如焚,却不知心上的人就在附近。“东门之外几棵茂盛的栗树,帅气的小伙就在那里居住。难道你不知我对你的思恋,你不来找我,怎能知我的相思之苦。”
时间可以使繁华的城郭湮没得无踪无迹,时间也可以把鲜活的生命化为泥土,但时间却泯灭不了人性的挚爱,读着这优美的诗句,我眼前就不禁浮现出这对痴情的男女。
评论